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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户口不迁出 将变临时代管户

2008-07-21 08:41:10   生活新报     
 

    昆明市新户籍制度的实施令买新房落户口不再可望而不可及,但买二手房却出现了让人头痛的新问题。买了二手房后,由于老房主未及时将户籍关系迁出,新房主吃了哑巴亏却无处申诉。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处对此表示,9月底以前老户主不迁出,将成临时代管户。

    买二手房出现新的尴尬

    昨日,记者获悉,因落户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逐年呈上升趋势。有些购买二手房的群众以为,名义上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但实际上房子却落的是原户主的名字,这样一来,新房主的地位就变得十分尴尬,相应也引发了一些麻烦。

    很多外地来昆群众反映,买二手房时没太在意,当要将户口落到刚买的房子处时,却被告知因老房主不迁户,自己苦苦等待多时都无法将一家人的户口全数迁到昆明。

    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处将采取措施,在审核房产交易时,与房管部门进行对接,将对原房屋产权人户口迁出情况进行审核和把关,并及时告知购房者相关情况。房管部门也即将出台相关政策,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同时,户政处还明文规定对二手房原房主的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情况后,未将户口迁到实际居住地者,要尽快把户口迁到实际居住地。

    房屋中介“双方自行协商”

    自今年1月20日昆明市新户籍制度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已有近6万人成功办理了户籍变更手续。对于那些购房只为户籍迁移,以方便孩子在所居住片区内求学的市民而言,买套二手房无疑是省钱省力的最佳选择。

    昨日记者走访十余家房屋中介机构了解到,虽然承担着协调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分歧和矛盾的责任,但买方产权过户及户籍变更手续还需亲自前往相关部门自行办理,并不能真正实现少数机构作出的“代办”承诺。

    “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只能依靠买卖双方相互协商解决。”对于房屋交易中存在的原房屋产权人未能及时迁移户籍,给新的房屋产权人带来的种种不便,房屋中介者表示,这样的问题是无法避免的,他们在接收房源时也不会过多关心原产权所有者户籍是否已经迁出。

    针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因户籍迁移容易产生纠纷这一问题,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户政处处长陆晓表示,变更户籍需本人亲自前往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形式代办,房管部门将会在房产交易时进行监督。

    未迁出老户主将成临时代管户

    云南省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二手房上市交易时,原房屋产权人及家属的户籍关系应当迁出。但根据目前情况看来,很多群众在卖出二手房时,因嫌实际居住地距户籍所在派出所较远,或嫌麻烦,觉得放在哪里无所谓,因此并未将户口迁出,造成老户口未迁走、新户口就无法落户的情况。

    陆晓介绍,户政处还明文规定,今年8月底后,未将户口迁出的,公安机关将实行统一管理,将老户主的户籍迁到公安机关特定的集体户上,在辖区派出所作为临时代管户。这样一来,户籍新政制度中规定的放宽亲情投靠,如配偶、子女、父母落户的手续就无法实施。

    陆晓表示,目前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并不像以前那样复杂,现在采取的是“一地式”服务,只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现在可以直接在户口属地派出所办理,而且办理时限也大大缩减,只要相关手续带齐,在派出所办理只要两个工作日,各公安分局办理只要5个工作日,而在昆明市公安局办理,则也不超过一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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