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人士透露,即日起,在省会石家庄市的二手房买卖交易中,有委托以及做过公证的买卖房屋必须要有原产权人到场签字认可,方可过户。
据了解,从8月27日上午开始,办过委托书的二手房没有房主到场签字认可,房管局禁止其过户交易。针对这项政策的推出,记者采访了各大中介公司的相关人士,他们普遍认为这项政策有效的遏制了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倒房"现象。
河北正大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信息部程雪莉介绍说,此条政策的实施主要会产生两个方面的效应:1,使得市场中一些靠赚取差价生存的人,即俗称"房倒"失去生存空间,从而有效的抑制了一部分炒高房价的行为,之前做为中介方来讲很难分辨买方是否"房倒",这条新政策的下达从这一角度上应该是会很有效果的;但从另一方面又给一些行动确实不方便的卖房者带来了不便,本着为客户着想的原则,还是希望有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的改革方案。
这项政策的实施,意味着有关政府部门加大了力度控制楼价不断高涨,据调查了解,百姓并不是希望房价降到一个很低的点位,而是希望房价能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