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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0821号]

2008-06-20 10:17:23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洪国土资交告字[2008]第21号)
日期:2008/6/20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洪国土资交告字[2008]第21号)

    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赣江东岸朝阳洲板块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指定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JDP0805号地块,位于彭泽路以西、云锦路以南。土地面积为56355.63平方米(合84.533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主要规划要求: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宗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开发住宅总面积的55%。起拍价为260万元/亩。

    2、JDP0806号地块,位于云飞路以北、江韵路以东。土地面积为49159.19平方米(合73.739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主要规划要求: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宗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开发住宅总面积的55%。起拍价为260万元/亩。

    3、JDP0807号地块,位于云飞路以北、彭泽路以西。土地面积为49411.79平方米(合74.118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主要规划要求: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宗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开发住宅总面积的55%。起拍价为260万元/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为每宗地10000万元,即竞买人已竞得任一宗地后,不得参加下宗地竞买。如有意竞得多宗土地,应按每增加一宗地再增加10000万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到帐。

    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户名:南昌市财政局

    开户行:市商行中山支行

    帐号:188160018110135773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91-3986397

    五、拍卖会定于2008年7月16日上午10:00时整在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招标投标中心四楼1号开标室举行。

    六、申请人可在2008年7月7日至2008年7月14日持竞买保证金收款凭证及有关资料向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14日16:30时。

    七、地产中心将于2008年6月27日上午统一组织踏勘出让宗地。申请人可在当天9:30时到南昌招标投标中心五楼大厅等候(车辆自备)。

    八、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自2008年6月25日起在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发售。

    九、交易承办机构: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

    垂询电话:0791-3987328、3987331

    联系人:万琦璐  钟  伟

    特此公告。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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