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搜房 > 资讯中心 >今日头条 >央行和银监会规定银行不得向灾区借款人催贷

央行和银监会规定银行不得向灾区借款人催贷

2008-05-21 10:07:00   京华时报     
 

  针对灾区借款人如何还款及取现等问题,央行和银监会昨晚紧急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通知》要求,银行须确保受灾群众方便提取存款。对于持有效存款凭证的,银行应及时办理。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通知》的适用范围包括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即日起开始执行。

 

【字体: 】 【打印本稿】 【读后感言】 【进入论坛】 【关闭
 相关新闻
更多相关新闻
笔名: 匿名
评论:
 
【注】 发表评论必需遵守以下条例: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