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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国土局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08-05-14 08:52:49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委托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为CG-0806,位于长风商务区中段,出让面积为14105.55平方米,用途为商服,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不大于4.0,建筑密度为不大于40%,绿地率为不小于35%。挂牌起始价为546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820万元。现状为地上有围墙等建筑物,本次公开挂牌的地块按照现状整体出让。

  2、公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为L-0807,位于旧晋祠路以西,宏电汽修厂以南,南上庄村现状村民住宅以东,长顺街以北,出让面积为6247.36平方米(其中商业分摊2061.63平方米;住宅分摊4185.73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住宅,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50年,容积率为9.69,最大建筑密度为52%,最小绿地率为30%。公开出让起始价为140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00万元。现状为宗地上现建有9层商业楼一座和24层商住楼一座。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按照现状公开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CG-0806宗地的意向竞买人,应于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至二OO八年六月三日(工作日)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并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L-0807宗地的意向竞买人,应于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至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工作日)索取有关文件资料, 并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意向竞买人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有资格参加竞买。报名时需申报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及告知的有关内容,在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文件中有具体规定和说明。

  四、资格审查及确定

  1、申请参加竞买CG-0806宗地的意向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须按确定的挂牌出让时间(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OO八年六月五日)参加竞买,否则,视为违约。竞得人的确定方式为价高者得。

  2、申请参加竞买L-0807宗地的意向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人以上(含三人),按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出让时间为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OO八年六月五日。竞得人的确定方式为价高者得。资格审查结果及公开出让方式于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通知意向竞买人,若确定为拍卖,对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若确定为挂牌,对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同时竞买申请报名时间顺延至二OO八年六月三日,顺延期间新报名的竞买人的资格确认于二OO八年六月四日通知意向竞买人。出让方式及竞买人一经确定,竞买人须按确定的出让方式、时间参加竞买,否则,视为违约。

  五、申请及出让地点

  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咨询电话:(0351)358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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