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基本要求及验收方法
吊顶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粘贴固定的罩面板不应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应有漏、透、翘角等现象。吊顶位置应准确,所有连接件必须拧紧、夹牢,主龙骨无明显弯曲,次龙骨连接处无明显错位。采用木质吊顶、木龙骨时应进行防火处理,在嵌装灯具等物体的位置要有防火处理。采用目测的方法验收。
9.2罩面板、吊顶的安装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 罩面板、吊顶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项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
≤2
1m钢直尺、楔形塞尺
随机测一处垂直的两个方向,取最大值
接缝平直
≤3
5m拉线、钢直尺
拉线检查,不足5m拉一次,超过5m拉两次,随机测至少二次,取最大值。
压条平直
≤3
接缝高低
≤1
钢直尺、楔形塞尺
随机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压条间距
≤2
随机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吊顶水平
±5
10 花饰
10.1外观及验收
花饰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接缝严密,花饰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有裂缝、翘曲、缺棱掉角等缺
陷。采用目测和手摇的方法验收。
10.1.1花饰安装的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13规定。
表13 花饰安装的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项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条形花饰
水平方向全长
≤3
目测
垂直方向全长
≤3
单独花饰
位置全长
≤10
11 涂装
11.1溶剂型涂料
11.1.1清漆
清漆涂刷质量及验收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 清漆涂刷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 mm
要求
验收方法
木纹清晰、棕眼刮平
应在涂料实干后,正视目测或手感。
平整光滑
裹楞、流坠、皱皮大同无,小面明显处无
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
不允许有漏刷、脱皮、斑纹
11.1.2混色漆
混色漆涂刷质量要求及验收应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 混色漆涂刷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 mm
要求
验收方法
透底、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应在涂料实干后,目测或手感。允许偏差用精度为1mm的钢直尺测量,分色装饰线在5m的长度内检查。
平整、光滑均匀一致
分色裹楞大面无,小面允许偏差不大于2mm
装饰线分色线偏差不大于2mm
颜色一致,刷纹通顺
不允许有脱皮、漏刷、泛锈
11.2水乳性涂料
墙面、顶面平整,无掉粉、起波、漏刷等现象;无明显色差、泛碱、返色、刷纹;无显著砂眼、流坠、起疙、溅沫。检验应在涂料干燥后,在自然光线下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12 裱糊
裱糊壁纸(布)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16的规定。
表16 裱糊壁纸(布)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 mm
要求
验收方法
色泽一致无明显色差
应在裱糊干燥后进行,目测。
花纹图案吻合恰当
与顶角线、踢脚板拼接紧密无缝隙
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
阴阳转角棱角分明
表面无皱折、污斑、翘边、波纹起伏
壁纸垂直度3m内,不大于4m
用3m钢卷尺、楔形塞尺
每室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壁纸(布)接缝不大于0.5m
用游标卡尺
注:半年内不应出现上述缺陷。
13 卫浴设备
13.1基本要求和验收
卫生洁具外表应洁净无损坏。收生洁具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松动;排水畅通无堵;各连接处应密封无渗漏;阀门开关灵活。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安装完毕后进行不少于2h盛水试验无渗漏,盛水量分别如下:便器低水箱应盛至板手孔以下10mm处;各种洗涤盆、面盆应盛至溢水口;浴缸应盛至不少于缸深的三分之一;水盘应盛至不少于盘深的三分之二。
13.2卫生洁具安装的一般规定
13.2.1卫生洁具的给水连接管,不得有凹凸弯扁等缺陷。
13.2.2卫生洁具固定应牢固。不得在多孔砖或轻型隔墙中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卫生器具。
13.2.3卫生活具与进水管、排污口连结必须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坐便器应用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并用油石灰或硅酮胶连结密封,底座不得用水泥砂浆固定。浴缸排水必须采用硬管连接。
14 质量验收及判定
14.1验收程序
管道、电气及其他隐蔽项目应在转入下道工序前由双方签字验收。
装饰竣工后,施工方应先自行检查,若符合要求,可交付业主验收,验收记录表见附录A。
14.2质量判定
14.2.1在判定中涉及安全及重要使用性能的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三项分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其余分项目90%以上合格,则判该装饰项目质量合格。
门、窗框槽口对边之差
≤2000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