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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廉租房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006-7-29 9:53:39   工人日报     
 

  近日从江西南昌" target="FlySearch" onClick="ShowHideLayers()">南昌市廉租房经营管理中心了解到,自该市实行“双困”家庭租金配租,特困家庭实物配租的政策后,到目前为止,南昌已经有7000多户困难家庭享受到了政府实行廉租房政策带来的实惠,近4万人受益。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对南昌市推行廉租住房制度作了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南昌市推行廉租住房制度的做法,对国家制定和完善廉租住房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据了解,南昌市对廉租住房制度的探索已有10年。在租金核减方面,主要是对租住在公房内的困难家庭实行租金减免,南昌市社会救济对象、非在职优抚对象、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职工的廉租房租金将给予全部减免。从1997年开始运作,截至今年上半年,已有5300余户困难家庭受益,每年减免租金300余万元。

  另外,以“补贴”为主,从2003年起,推行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生活困难户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7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双困”家庭),由政府提供住房补贴,每人补足至1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10元/月的标准补贴。截至今年上半年已有1778户“双困”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2005年上半年,南昌市成立了市廉租房经营管理中心,由市政府筹资从市场上收购一批小户型的二手房用于对特困家庭实行实物配租,对符合孤寡、重残等特困条件的申请人配租一处廉租住房。

  目前,南昌市廉租住房制度的三种形式:公有住房的租金减免;“双困”家庭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和特困家庭实行实物配租,构成了该市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

  南昌市政府自2003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南昌市城市廉租房制度实施细则》、《南昌市廉租住房收购、出租、管理办法》等8个相关文件,去年起,南昌市委、市政府又从住房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从市场上陆续收购一批空置商品房和二手房,为特困家庭提供房源。据悉,在今年年底前,新建县、安义县、进贤县、南昌县也将全面启动廉租房政策,使廉租房政策真正在全市范围内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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