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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四县将推行廉租房

2006-7-19 9:12:24   大江网     
 

  18日,记者从南昌" target="FlySearch" onClick="ShowHideLayers()">南昌市房管局获悉,南昌市今年将划拨3000万元资金用于廉租房" target="FlySearch" onClick="ShowHideLayers()">廉租房配租,并继续完善和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让更多的困难户能够享受到该项政策。

  据了解,随着廉租房政策的不断完善,受益面和受益度也越来越大,准入标准从以前的人均6平方米以下提高到7平方米以下,配租标准从每月每平方米补贴8元提高到10元。同时,对“双困”家庭中的特殊困难家庭,如孤寡老人、重残家庭还由该市提供廉租住房,实行实物配租,实物配租家庭按实际住房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6元收取租金。

  今年,南昌还将继续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工作,为此,政府将划拨3000万元用于今年的廉租房配租,其中600万元用于租金配租,另有2400万元用于实物配租。

  此外,在年底前,新建县、安义县、进贤县、南昌县也将全面启动廉租房政策,使廉租房政策真正在全市范围内铺开。四县的廉租房标准将由各县参照市区做法,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另行确定,资金由各县按照国家相关廉租房政策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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