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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回购新增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不变

2006-11-10 15:32:42   中国证券报     
 

      市场认为会带来存量经济适用房" target="FlySearch" onClick="ShowHideLayers()">经济适用房价格上涨

      北京" target="FlySearch" onClick="ShowHideLayers()">北京市政府是否会取消回购" target="FlySearch" onClick="ShowHideLayers()">回购新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11月9日)表示,回购制度并没有改变。

      北京市建委在日前举行的本年度政风行风汇报会上透露,今后新建经济适用房封闭运作,不得上市交易,确需上市的由政府按原价收购。

      3日公布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中,删除了原征求意见稿中“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的条文,改为“对今后新建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探索建立包括‘内循环’在内的相关制度”。

      对此,北京市建委负责新闻发布的外联部负责人方里希表示,这并非前后政策不同,只是措辞有所不同,实际上内循环的含义就是指不对外销售,由政府回购。

      该规划中仍将建立“内循环”制度的经济适用房范围锁定在了“今后新建和销售的”。对于已建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上市,方里希表示,暂时没有针对的政策。

      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市场总监金育松认为,实行回购政策将会影响存量经济适用房买卖双方心理。由于新增经济适用房将“内循环”,存量经济适用房将以无法复制的优势成为“香饽饽”。这将引发买卖双方心理的变化,例如卖方惜售或加价出售,买方购买心理预期增强等,成交价格及挂牌价格可能进一步上涨。

      他同时指出,此次经济适用房“新政策”尚不明确如何规定“新建和销售”的时间点。如果时间点越延后,存量经济适用房市场的房源越多,供需比例可能就会越小,预期也会下降,使得价格会平抑。

      另有报道说,北京市已集中专门力量就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定位、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管理机制和销售方式等政策,作深入调查和研究,初步草拟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其中将对经济适用房的流转方式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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